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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理

2008-11-12 21:44:30 来源:
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理
9.1事故处理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9.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
9.1.2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在厂调度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处理事故。调度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外,均应坚决执行。
9.1.3当发生了本规程没有列举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头脑清醒,沉着冷静,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运行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在班后会议上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9.2锅炉水位事故
9.2.1锅炉满水
9.2.1.1锅炉满水现象
9.2.1.1.1水位报警发出水位高信号,汽包就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9.2.1.1.2蒸汽含盐量增大。
9.2.1.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2.1.1.4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9.2.1.2满水的原因
9.2.1.2.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使操作错误。
9.2.1.2.2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9.2.1.2.3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或给水调节门有故障,发现后处理不及时。
9.2.1.2.4外界或锅炉燃烧发生故障而未及时调整水位。
9.2.1.2.5锅炉负荷增加太快。
9.2.1.2.6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9.2.1.3锅炉满水的处理
9.2.1.3.1当汽包水位计超过 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减少给水流量。
9.2.1.3.2若水位超过 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
9.2.1.3.3注意保持汽温,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减温水门;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9.2.1.3.4若水位无明显下降,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9.7.3.2如汽包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具备下列条件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9.7.3.2.1给水自动调节器动作可靠。
9.7.3.2.2水位警报器好用,可靠。
9.7.3.2.3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就地水位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台汽包就地水位计。
9.7.3.3如果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15~20分钟运行。
9.7.3.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9.8锅炉承压部件损坏
9.8.1锅炉水冷壁管的损坏
9.8.1.1水冷壁损坏的现象
9.8.1.1.1水位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8.1.1.2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
9.8.1.1.3各段烟温下降,灰渣斗内有湿灰,严重时,向外漏水。
9.8.1.1.4炉内负压减小,严重时变正,炉门、人孔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9.8.1.1.5燃烧不稳或造成灭火
9.8.1.2水冷壁损坏的原因
9.8.1.2.1炉水品质不合格,长期运行未按规定进行排污,使管内腐蚀或结垢。
9.8.1.2.2升火方式不正确,排污门泄漏或炉内结焦,管壁受热不均,使局部水循环不良。
9.8.1.2.3严重缺水时,错误地大量进水,导致爆管。
9.8.1.2.4喷燃器附近水冷壁管保护不好,磨损严重。
9.8.1.2.5吹灰器、喷口或吹灰管安装不当,操作有错误,管子被汽、水吹坏。
9.8.1.2.6长期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大焦块掉落砸坏管子、管壁被打焦棍磨损或设备本身存在缺陷。
9.8.1.2.7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造成管子过热损坏。
9.8.1.2.8定期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9.8.1.3水冷壁损坏的处理:
9.8.1.3.1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9.8.1.3.1.1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待烟气、蒸汽消失后停止引风机。
9.8.1.3.1.2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门,可继续进水。
9.8.1.3.1.3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9.8.1.3.1.4处理故障时,须密切注意锅炉的给水压力等情况,当故障炉和运行炉由同一根给水母管供水,如不能保证运行炉的正常水位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炉的给水。
9.8.1.3.2如泄漏不太严重时,应改自动给水为手动给水,经加强上水尚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要求适当降低负荷运行(投入油枪稳定燃烧),请示停炉时间,并保持低粉位运行;要求投入备用炉,如备用炉迟迟不能投入运行,而故障锅炉的损坏情况继续加剧时(响声增大,漏水增多和危及邻近管子等),则须立即停炉。
9.8.1.3.3若水冷壁爆破而造成锅炉灭火,应按紧急停炉处理。
9.8.2省煤器管损坏
9.8.2.1省煤器管损坏的现象:
9.8.2.1.1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时,汽包水位下降。
9.8.2.1.2省煤器烟道内有异音,从省煤器烟道不严密处向外冒汽;严重时,下部烟道漏水。
9.8.2.1.3省煤器和空预器烟气温度降低或两侧温差增大,泄漏侧烟气温度低于未漏侧,排烟温度下降。
9.8.2.1.4烟气阻力增加,引风机电流增大。
9.8.2.1.5飞灰潮湿。
9.8.2.2省煤器管损坏的原因:
9.8.2.2.1给水品质不合格,使管子腐蚀。
9.8.2.2.2给水流量或温度变化太大。
9.8.2.2.3停止进水时,未及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产生局部过热。
9.8.2.2.4长期飞灰磨损或在省煤器处发生二次燃烧。
9.8.2.2.5防磨板脱落,管子局部磨损加剧。
9.8.2.2.6管子被杂物堵塞、管材不合格或焊接质量不良。
9.8.2.3省煤器管损坏的处理:
9.8.2.3.1省煤器损坏不严重时,立即将自动给水切换为手动,加强进水,保持正常水位,适当降低负荷运行。
9.8.2.3.2立即向班长及厂调度报告,加强对泄漏处的检查。
9.8.2.3.3维持短时间运行,请求停炉时间,保持低粉位。
9.8.2.3.4如泄漏严重,无法维持正常水位,应紧急停炉,停炉后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以排除蒸汽及烟气。待蒸汽及烟气基本排除后,停引风机。
9.8.2.3.5为维持汽包水位,可继续向锅炉上水,禁止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9.8.3过热器管损坏
9.8.3.1过热器管损坏的现象
9.8.3.1.1过热器附近有泄漏响声。
9.8.3.1.2蒸汽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9.8.3.1.3损坏严重时,锅炉汽压下降。
9.8.3.1.4过热器两侧烟气温差增大,泄漏侧烟温下降,过热蒸汽温度发生变化。
9.8.3.1.5燃烧室负压不正常地减小或变正压,严重时炉门等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9.8.3.1.6引风机投入自动时,电流增大。
9.8.3.2过热器管损坏的原因:
9.8.3.2.1化学监督不严,汽水分离器结构不良,不严密,使蒸汽品质不好,过热器管内结垢或腐蚀。
9.8.3.2.2燃烧方式不正确,火焰偏斜或煤粉太粗使管材磨损严重及火焰过长,使过热器处烟温升高。
9.8.3.2.3由于运行工况或煤种改变,引起蒸汽温度升高而未及时调整或长期超温运行,使管壁过热。
9.8.3.2.4过热器材料不合格或错用材料,制造安装质量有缺陷。
9.8.3.2.5减温器调节不当,忽大忽小造成过热器管内水塞,减温器套管移位,致使蒸汽分布不均而引起局部过热。
9.8.3.2.6吹灰器安装位置不正确,管壁被飞灰和蒸汽磨损。
9.8.3.2.7在点火升压过程中,过热器通汽量不足而引起过热。
9.8.3.2.8过热器管被杂物堵塞。
9.8.3.3过热器管损坏的处理
9.8.3.3.1立即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加强对泄漏处的检查监视。
9.8.3.3.2若泄漏不太严重,能维持汽压和水位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和参数运行,请示停炉时间,保持低粉位。
9.8.3.3.3若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或对邻近管子有威胁且情况恶化时,应立即停炉,避免扩大事故。
9.8.3.3.4停炉后保持一台引风机运行,待炉内蒸汽基本消失后停止引风机、以免锅炉急剧冷却。
9.8.3.3.5停炉后在汽压未降到零以前,仍需给水以维持汽包水位。
9.8.4管道水冲击
9.8.4.1管道水冲击的现象
9.8.4.1.1听到管道内有剧烈的冲击声。
9.8.4.1.2管道振动,当振动厉害时,甚至使保温层脱落。
9.8.4.1.3压力表剧烈摆动。
9.8.4.2管道水冲击的原因
9.8.4.2.1给水压力或给水温度剧烈变化
9.8.4.2.2给水管道,省煤器充水时,没有排尽空气或给水流量过大。
9.8.4.2.3冷炉上水过快,水温过高或蒸汽加热门开度过大。
9.8.4.2.4锅炉点火时,蒸汽管道暖管不充分,疏水未排尽。
9.8.4.2.5蒸汽温度过低或蒸汽带水。
9.8.4.2.6给水管道逆止阀动作不正常。
9.8.4.3管道水冲击的处理
9.8.4.3.1当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时,可适当关小控制给水的阀门。若还不能消除时,则改用备用给水管道。
9.8.4.3.2如果锅炉给水门后的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时,可用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而后再缓慢开启的方法消除。
9.8.4.3.3如在操作阀门时发生水冲击,应立即关小或关闭(给水门关闭后必须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检查造成水冲击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再将阀门缓慢开启。
9.8.4.3.4锅炉由于点火时使用加热装置不当而产生水冲击时,可适当关小加热蒸汽门或暂停加热。
9.8.4.3.5锅炉运行中,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时,应立即开启过热器疏水及主汽门前疏水,通知厂调度并加强对汽温的监视。
9.8.4.3.6经常注意锅炉水位及汽温,应保持正常,检查蒸汽管路的各支吊架,应完整。
9.8.5蒸汽及给水管道的损坏
9.8.5.1蒸汽及给水管道损坏现象:
9.8.5.1.1管道轻微泄漏时,发出响声,保温层潮湿或漏汽、滴水。
9.8.5.1.2管道爆破时,发出显著响声,并喷出汽、水。
9.8.5.1.3蒸汽或给水流量变化异常,爆破部位在流量表前,流量减少;在流量表之后,则流量增加。
9.8.5.1.4蒸汽压力或给水压力下降。
9.8.5.1.5给水母管爆破时,运行炉水位下降。
9.8.5.2蒸汽及给水管道损坏的常见原因:
9.8.5.2.1蒸汽管道超温运行,蠕胀超过标准或运行时间过久,金属强度降低。
9.8.5.2.2蒸汽管道暖管不充分,产生严重水冲击。
9.8.5.2.3给水质量不良,造成管壁腐蚀。
9.8.5.2.4给水管道局部被冲刷致使管壁减簿。
9.8.5.2.5给水系统运行不正常,压力波动过大,发生水冲击或振动。
9.8.5.2.6安装、制造、材质和焊接不良等。
9.8.5.3给水管道损坏的处理
9.8.5.3.1如给水管道泄漏轻微,能够保持锅炉给水,且不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尽快投入备用锅炉,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9.8.5.3.2如给水管道爆破,应设法尽快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若不能解列而又无法保持汽包水位时,亦应停炉。
9.8.5.4蒸汽管道损坏的处理:
9.8.5.4.1如蒸汽管道泄漏轻微,不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尽快投入备用锅炉;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9.8.5.4.2如锅炉蒸汽管道爆破,无法供汽或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亦应停炉。
9.8.5.4.3如蒸汽母管爆破,应设法尽快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
9.8.6减温器故障
9.8.6.1减温器损坏的现象
汽温不正常地升高,两侧汽温差值增大,减温水流量偏小
9.8.6.2减温器损坏的原因:
9.8.6.2.1减温器喷嘴堵塞或脱落。
9.8.6.2.2减温水调节幅度太大。
9.8.6.2.3减温器套管移位。
9.8.6.3减温器损坏的处理
9.8.6.3.1如减温器喷嘴堵塞,可开大减温水门,调整燃烧,降低火焰中心位置。
9.8.6.3.2采取一切减温措施后,汽温或过热器管壁温度仍上升超过正常时,应降低负荷运行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
9.8.6.3.3如汽温超过555℃或过热器管壁超过规定值,经采取措施无效时,应请示停炉。
9.9燃烧异常情况
9.9.1锅炉灭火
9.9.1.1锅炉灭火的现象
9.9.1.1.1燃烧室负压突然增大(水冷壁管爆破,引风机挡板突然关闭造成的灭火现象相反)。
9.9.1.1.2燃烧室变暗,看火孔看不到火焰。
9.9.1.1.3一、二次风减小。
9.9.1.1.4汽温、汽压和流量均下降,炉膛出口烟温下降。
9.9.1.1.5汽包水位先降低后上升。
9.9.1.1.6火焰监视器发出灭火信号。
9.9.1.2锅炉灭火的原因:
9.9.1.2.1运行中引风机、送风机、给粉机跳闸或停电。
9.9.1.2.2锅炉负荷过低或负荷波动过大,操作调整不当。
9.9.1.2.3锅炉水冷壁管爆破,大量汽水喷入炉膛。
9.9.1.2.4煤质低劣或煤种突然变化,挥发分过低或煤粉过粗及煤粉潮湿,粉仓起拱等。
9.9.1.2.5给粉机故障或给粉不均,煤粉仓粉位低或缺粉。
9.9.1.2.6低负荷运行时,除灰或吹灰操作不当,联系不及时,炉内进入大量冷空气或燃油中断。
9.9.1.2.7一次风速过高或过低,风粉配合不当。
9.9.1.2.8喷燃器严重烧缺运行,炉膛负压过大。
9.9.1.2.9炉膛清焦不及时,造成大面积落焦。
9.9.1.3锅炉灭火的处理:
9.9.1.3.1立即停止所有给粉机,停止制粉系统运行。
9.9.1.3.2关闭所有油枪、油门、维持引风机和送风机运行。
9.9.1.3.3解列各自动调节装置。
9.9.1.3.4保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一般为﹣50mm)。
9.9.1.3.5增大燃烧室负压,通风3~5分钟,以排除燃烧室及烟道内可燃物。
9.9.1.3.6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并通知邻炉。
9.9.1.3.7根据汽温下降的情况,关小减温水门或解列减温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
9.9.1.3.8查明灭火原因,并加以消除,然后重新点火。如短时间不能消除故障,则应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关闭主汽门。
9.9.1.3.9灭火后,严禁向燃烧室供应燃料和采用爆燃方式点火。如因处理不当致使炉膛或烟道内发生爆炸时,则须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和空气,并停止引风机,关闭其挡板,检查炉膛及烟道状况,恢复被打开的防爆门及其他孔门,确认设备完整及烟道内无火源后,方可重新点火。
9.9.2锅炉负荷骤减
9.9.2.1锅炉负荷骤减的现象:
9.9.2.1.1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蒸汽流量大幅度减小。
9.9.2.1.2汽包水位先下降后上升。
9.9.2.1.3若发现处理不及时,安全门动作。
9.9.2.1.4过热蒸汽温度升高。
9.9.2.2锅炉负荷突降的原因
电气或汽机发生故障,用汽单位发生故障,保护动作或机、电人员误操作(如电动主汽门的误操作或误动作)。
9.9.2.3锅炉负荷突降的处理
9.9.2.3.1相应停止部分给粉机,必要时,可停止制粉系统运行,降底给粉机转速,投油枪、停给粉机,关小一次风和开大二次风以稳定燃烧,维持正常蒸汽参数,并随时准备恢复。
9.9.2.3.2开启对空排汽门,尽量使安全门不动作。
9.9.2.3.3根据过热蒸汽温度降低的情况,关小减温水门,必要时可开
启过热器疏水门。
9.9.3烟道再燃烧
9.9.3.1烟道再燃烧的现象
9.9.3.1.1炉膛负压和烟道负压急剧变化并偏正,燃烧不稳.
9.9.3.1.2烟气温度及热风温度不正常地升高.
9.9.3.1.3烟囱冒黑烟,烟气含氧量变小,严重时烟道及引风机不严密处有火星或烟气冒出。
9.9.3.1.4烟道内有爆炸声,烟道的防爆门动作。
9.9.3.2烟道再燃烧的原因
9.9.3.2.1锅炉在启动前或熄灭后未对锅炉进行足够的通风。
9.9.3.2.2燃烧调整不当,风量不足或配风不当。
9.9.3.2.3燃烧器运行不正常,煤粉自流或煤粉过粗,使未完全燃烧的煤粉进入烟道。
9.9.3.2.4燃油雾化不良,除尘器入口烟道堵塞。
9.9.3.2.5吹灰不及时,没有将尾部受热面和烟道内沉积的可燃物除掉。
9.9.3.2.6炉膛负压过大,将未燃尽的煤粉带入烟道。
9.9.3.2.7低负荷运行时间过长,烟速过低,烟道内堆积大量的可燃物。
9.9.3.3烟道再燃烧的处理:
9.9.3.3.1若排烟温度不正常地升高,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如调整燃烧方式,受热面吹灰,并及时向班长及厂调度报告。
9.9.3.3.2详细检查尾部受热面,严密监视烟温和受热介质温度升高的情况。当确认是尾部再燃烧时,应按紧急停炉处理,停止向炉膛供应燃料和空气,停止引风机、送风机,严密关闭烟道挡板,人孔门及检查孔,严禁通风。
9.9.3.3.3投入灭火装置或利用油枪向燃烧室通入蒸汽,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9.9.3.3.4当排烟温度接近喷入蒸汽温度并已稳定一小时以上时方可开检查孔门检查。
9.9.3.3.5在确认无火后,可启动引风机,逐渐开启其挡板,通风5—10分钟后重新点火。
9.9.4锅炉结焦
9.9.4.1锅炉结焦的现象:
9.9.4.1.1各部烟气温度及蒸汽温度上升。
9.9.4.1.2除灰时发现有大块焦渣或除灰量减少。
9.9.4.1.3锅炉过热器管结焦,燃烧室负压减小,引风机前负压增大甚至影响蒸发量。
9.9.4.1.4喷燃器附近结焦,使煤粉喷射困难,严重时观察孔火光变暗。
9.9.4.2锅炉结焦的原因:
9.9.4.2.1燃煤灰熔点低。
9.9.4.2.2风量不足,燃烧工况不佳。
9.9.4.2.3燃烧室热负荷过大,燃烧温度过高。
9.9.4.2.4煤粉过粗,喷燃器工作不正常,火焰偏斜。
9.9.4.2.5吹灰不彻底或没有吹灰。
9.9.4.3锅炉结焦的处理:
9.9.4.3.1调整火焰中心位置,适当增加过剩空气量。
9.9.4.3.2及时清除焦渣,防止结成大块。
9.9.4.3.3在燃烧室不易清除的部分结焦时,为维持锅炉继续运行,应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9.9.4.3.4当燃烧室内结有不易清除的大焦渣且有坠落损坏水冷壁的可能时,应及时停炉。
9.9.5空气预热器积灰
9.9.5.1空气预热器积灰的现象:
9.9.5.1.1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气压差增大,出口风温下降,排烟温度上升。
9.9.5.1.2炉膛负压指示偏正。
9.9.5.1.3若积灰严重时,燃烧不稳,烟囱冒黑烟,引风机电流减小。
9.9.5.2空气预热器积灰的原因:
9.9.5.2.1长期低负荷运行、长期不吹灰或吹灰次数少。
9.9.5.2.2省煤器泄漏使烟气带水,排烟温度低于露点。
9.9.5.2.3煤粉颗粒粗,大颗粒飞灰过多。
9.9.5.3空气预热器积灰的处理:
9.9.5.3.1积灰严重无法保持正常引、送风量,造成燃烧不稳或锅炉正压运行,应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要求降低锅炉负荷。
9.9.5.3.2经提高引风机出力,降低锅炉负荷等措施后,仍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应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请示停炉。
9.9.6一次风管堵塞
9.9.6.1一次风管堵塞的现象:
9.9.6.1.1风压表测点前堵塞,一次风压变小,风压表测点后堵塞,一次风压变大。喷燃器喷口出粉减少或不出粉。
9.9.6.1.2汽温、汽压、蒸汽流量下降,炉膛负压增大。
9.9.6.1.3堵塞严重时下粉管堵塞,给粉机跳闸。
9.9.6.2一次风管堵塞的原因
9.9.6.2.1一次风压过低或指示不正确。
9.9.6.2.2启动给粉机前未开一次风。
9.9.6.2.3火嘴严重结焦或停炉时,未按规程规定进行吹管
9.9.6.2.4煤粉温度过低。
9.9.6.3一次风管堵塞的处理:
9.9.6.3.1停止给粉机,开足一次风进行吹扫,注意汽温、汽压的变化。
9.9.6.3.2若堵塞严重,可用压缩空气从吹扫孔吹通。
9.9.6.3.3若给粉机下粉管堵塞,应停止该给粉机,关闭其一次风挡板,打开下粉管检查孔,人工疏通。
9.9.6.4一次风管堵塞的预防
9.9.6.4.1一次风压不宜太小。
9.9.6.4.2运行中发现一次风压不正常时,及时停止相应的给粉机并进行吹扫。
9.9.6.4.3经常注意各风压表风压值的变化。
9.9.6.4.4及时清除火嘴附近结焦。
9.9.7安全门动作
9.9.7.1安全门动作的现象
9.9.7.1.1汽压“高”报警,锅炉上部有很大的排汽声。
9.9.7.1.2锅炉负荷迅速下降,汽压下降,水位先升高后急剧下降,
9.9.7.2安全门动作的处理:
9.9.7.2.1开启向空排汽门
9.9.7.2.2降低锅炉蒸汽压力使安全门回座。
9.9.7.2.3若汽压下降至安全门回座压力而不回座时,应手动合闸使其回座。
9.9.7.2.4若手动合闸仍不回座,应迅速关闭动作安全门的脉冲来汽门。
9.9.7.2.5经上述处理后仍不回座,应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停止锅炉运行。
9.9.7.2.6若安全门误动作,经上述处理后,应联系有关人员消除缺陷。
9.9.8炉膛产生裂纹及炉墙倒塌。
9.9.8.1现象:
9.9.8.1.1负压变小,漏风量大,烟气含氧量升高,燃烧室变正压时向外冒烟火。
9.9.8.1.2损坏处表面温度升高,严重时钢梁被烧红。
9.9.8.2原因:
9.9.8.2.1耐火材料不合格,检修质量不良或检修后保养不够。
9.9.8.2.2炉膛灭火放炮,或经常正压运行。
9.9.8.3处理:
9.9.8.3.1损坏不严重时,可提高炉膛负压,必要时降低负荷,调整火焰中心,并报告调度和车间。
9.9.8.3.2损坏面积大,炉膛表皮温度不正常地升高,且超过200℃或招致炉架变形,水冷壁及联箱发生位移等情况发生时,则应立即停炉。
9.10锅炉的10000V厂用电,380V厂用电、仪表用电、给粉机电源、辅机设备电源中断。
9.10.1厂用电中断的原因
9.10.1.1人员误操作
9.10.1.2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
9.10.1.3继电保护动作
9.10.2锅炉10000V厂用电中断
9.10.2.1锅炉10000V厂用电中断的现象
9.10.2.1.110000V电压表指示到零,交流电照明灯灭,事故照明灯亮。
9.10.2.1.2所有运行中的电动机跳闸停止转动,电流表指示到零,事故铃声响,相应联锁的380V电动机跳闸,红灯熄灭,绿灯闪光。
9.10.2.1.3锅炉灭火
9.10.2.1.4锅炉蒸发量急剧下降,汽温、汽压、水位下降。
9.10.2.1.5各电动门,调节门操作不动,开度指示到零。
9.10.2.2锅炉10000V厂用电中断的处理:
9.10.2.2.1立即将跳闸电动机开关复位,切除总联锁和制粉系统联锁,将各自动改为手动,关闭减温水门、给水调节门和隔离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并稍开启集汽集箱疏水门以冷却过热器,派人就地看水位,如电源短时不能恢复应关闭主汽门。
9.10.2.2.2关闭球磨机进口热风门、开启冷风门,关闭排粉机进口风门。
9.10.2.2.3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做好启炉前的检查工作。
9.10.2.2.4电源未恢复以前,按正常停炉进行,电源恢复后,向班长汇报并请示厂调度许可,锅炉即可重新点火。
9.10.3锅炉380V电源中断
9.10.3.1锅炉380V电源中断的现象
9.10.3.1.1380V电压表指示到零
9.10.3.1.2低压转动设备跳闸,电流指示到零,红灯熄灭,绿灯闪光,事故喇叭响。
9.10.3.1.3仪表电源消失,调整门和电动挡板的电源均中断。
9.10.3.1.4锅炉灭火
9.10.3.2锅炉380V电源中断的处理
9.10.3.2.1立即将各跳闸的电动机开关复位,开启球磨机入口冷风门,手动关闭各风门挡板,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迅速查明原因,尽快恢复电源。
9.10.3.2.2将各自动调节改为手动调节,立即就地关小给水调节门或给水总门,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派人就地看水位,待水位升至 100mm时,停止进水,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9.10.3.2.3立即手动关闭一、二级减温水门,调整引、送风量、待380V电源恢复后,按热态炉启动,否则,按正常停炉。
9.10.4热工仪表电源中断
9.10.4.1热工仪表电源中断的现象:
9.10.4.1.1所有热工指示灯熄灭、报警信号不响和信号灯不亮。
9.10.4.1.2所有热工指示仪表指示回到“零位”,而电气仪表指示正常。
9.10.4.1.3热电偶温度表指示偏低,电接点水位表指示消失。
9.10.4.1.4所有调节阀门或挡板的开度表指示到“零”,自动调节器失灵,伺服机构电动操作不动。
9.10.4.1.5各热工记录仪表全部停走。
9.10.4.2热工仪表电源中断的处理:
9.10.4.2.1确认为热工仪表电源中断的故障,应立即联系计控人员迅速恢复电源。
9.10.4.2.2立即向班长,厂调度汇报,要求稳定负荷。
9.10.4.2.3将所有自动调节改为手动调节,参照机械水位表和就地水位计监视水位,同时加强与二副联系,了解就地水位的变化情况,手动调节给水门,控制进水,的三十分钟以内仪表电源不能恢复时,应立即停炉并向厂调度汇报。
9.10.4.2.4稳定燃烧,稳定一、二级减温水量,严格监视各热电偶温度表和汽包就地压力表指示的变化,尽量保持汽温,水位和汽压的稳定。
9.10.4.2.5若在热工仪表电源中断期间,发生系统或设备损坏的故障,严重影响锅炉安全并失去控制手段时,则应立即停炉。
9.10.5辅机设备电源中断
9.10.5.1辅机设备电源中断的现象:
该机运转声突然降低,电流指示到“零”,事故喇叭响,红灯熄灭,绿灯闪光。
9.10.5.2辅机设备电源中断的处理:
9.10.5.2.1如系人员操作,可立即强合电源(球磨机除外)。
9.10.5.2.2如跳闸原因不明,应通知电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后方可合闸。
9.10.5.2.3如果是引风机或送风机跳闸可强合一次。
9.10.6给粉机电源可断
9.10.6.1给粉机电源可断的现象:
9.10.6.1.1事故喇叭响,红灯灭,绿灯闪光,所有给粉机的电压表和电流表指示到零。
9.10.6.1.2炉膛负压增大,汽温、汽压下降,如没有投油枪锅炉灭火。
9.10.6.2给粉机电源可断的处理:
9.10.6.2.1将跳闸的所有给粉机开关复位,投入油枪燃烧。
9.10.6.2.2联系邻炉增加负荷,向班长及厂调度报告,通知电气人员检查给粉机电源。
9.10.6.2.3注意汽温、汽压和水位变化。
9.10.6.2.4待查明原因长进行处理后,重新合上电源,启动给粉机,恢复锅炉正常运行。
9.10.6.2.5若短时间不能恢复,应将锅炉解列停炉。
9.11转动机械故障及处理
9.11.1转动机械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运:
9.11.1.1危及人身安全时。
9.11.1.2设备剧烈振动,有损坏设备的危险时。
9.11.1.3轴承冒烟,温度超过规定值时。
9.11.1.4电动机冒火、冒烟或有被水淹的危险时。
9.11.1.5磨煤机大瓦断油,大瓦温度超过60℃时,(注:当按引风机、送风机和球磨机的事故按钮时,应用力按足三十秒钟)。
9.11.2引风机故障
9.11.2.1引风机故障的现象:
9.11.2.1.1轴承温度不正常地升高。
9.11.2.1.2电流表指示摆动大。
9.11.2.1.3有振动、磨擦和冲击声,有焦臭味、冒烟或冒火花。
9.11.2.1.4引风机跳闸时,炉膛负压严重变正。
9.11.2.2引风机故障的原因:
9.11.2.2.1叶片磨损或积灰造成转动不平衡。
9.11.2.2.2轴承由于冷却水可断、缺油或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烧损。
9.11.2.2.3引风机调节挡板叶片脱落或引风机地脚螺丝松动。
9.11.2.2.4烟气严重带水。
9.11.2.2.5电气设备发生故障。
9.11.2.3引风机故障的处理:
9.11.2.3.1当振动不大时,应检查该引风机的振动原因。
9.11.2.3.2向司炉汇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进行处理。
9.11.2.3.3调整该引风机负荷,并随时检查引风机的运转是否有所好转。
9.11.2.3.4若剧烈振动,且轴承温度超过80℃并继续上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关闭其入口挡板,尽量开大另一侧引风机入口挡板,向班长及调度汇报,要求减去部分负荷。
9.11.2.3.5引风机跳闸,应立即强合一次,无效后立即拉回到停止位置。
9.11.3送风机故障
9.11.3.1送风机故障的现象:
9.11.3.1.1电流表指示增大,摆动大。
9.11.3.1.2风压表剧烈波动。
9.11.3.1.3送风机振动或轴承温度上升、冒烟或冒火花,有焦臭味。
9.11.3.1.4当送风机跳闸时,炉膛负压增大,风压减小。
9.11.3.2送风机故障的原因:
9.11.3.2.1轴承润滑油质量不良或油量不足,造成磨损,温度升高。
9.11.3.2.2风机或电动机的地脚螺丝松动。
9.11.3.2.3导向挡板脱落。
9.11.3.2.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
9.11.3.3风机故障的处理:
9.11.3.3.1若发生轻微振动,可按引风机轻微振动方法处理。
9.11.3.3.2若发生剧烈振动,有撞击声,磨擦声,或轴承温度升高至80℃并继续上升时,应停止该风机运行,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按紧急停炉处理,查明原因,等待命令。
9.11.4给粉机故障
9.11.4.1给粉机故障的现象:
9.11.4.1.1一次风管风压低或摆动大,炉膛燃烧不稳,喷燃器出粉不均或不出粉。
9.11.4.1.2给粉机电机工作不良,影响给粉机转速并使之剧烈晃动。
9.11.4.1.3电机保险丝熔断,滑差电机失磁,转速变为零。
9.11.4.1.4就地检查给粉机,有异音或磨擦声,手动盘车较沉或很轻。
9.11.4.1.5给粉机电流表指示值增大或变小。
9.11.4.1.6汽温、汽压和蒸汽流量略有下降。
9.11.4.2给粉机故障的原因:
9.11.4.2.1安装、检修或制造质量不良。
9.11.4.2.2给粉机内销子或靠背轮销子断裂。
9.11.4.2.3给粉机内有杂物卡死,粉粗或粉潮而引起结块,造成堵塞。
9.11.4.2.4齿轮箱缺油,或进煤粉,使锅轮杆咬死。
9.11.4.2.5给粉机轴承进煤粉而被卡死。
9.11.4.2.6给粉机电气设备发生故障。
9.11.4.3给粉机故障的处理:
9.11.4.3.1停止故障给粉机,检查故障原因并给予消除。
9.11.4.3.2若两台以上给粉机同时发生故障造成严重缺角运行时,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投入油枪,稳定燃烧。
9.11.4.3.3关给粉机插板,口吹尽余粉,清除给粉机杂物,检查销子、蜗杆、蜗轮及轴承的情况,油质变质应及时更换(清除给粉机内杂物时,要将该给粉机操作开关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
9.11.4.3.4若电动机动作不正常,通知厂调度要求电气人员处理。
9.11.4.3.5注意检查给粉机下粉口,若堵塞应进行疏通,待给粉机故障消除后,根据情况投入运行。
9.11.4.3.6若机械部分发生故障处理不了,通知厂调度要求检修人员处理。
9.11.5排粉机故障。
9.11.5.1排粉机故障的现象:
9.11.5.1.1电流表指示摆动大,制粉系统负压波动大。
9.11.5.1.2振动大或轴承温度升高。
9.11.5.2排粉机故障的原因:
9.11.5.2.1叶片磨损。
9.11.5.2.2冷却水可断、缺油或轴承烧杯。
9.11.5.2.3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地脚螺丝松动。
9.11.5.3排粉机故障的处理:
9.11.5.3.1当发生剧烈振动、撞击、磨擦声或轴承温度升高至80℃时,应停止故障排粉机及相应的制粉系统运行。
9.11.5.3.2发现轴承温度升高(未超过额定值)时,应开大冷却水,视其温度是否下降。
9.12制粉系统事故及故障处理
9.12.1故障停机
9.12.1.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磨煤机运行:
9.12.1.1.1锅炉因故障紧急停运或锅炉灭火时。
9.12.1.1.2制粉系统发生自燃或爆炸时。
9.12.1.1.3制粉系统附件着火危及设备安全时。
9.12.1.1.4磨煤机大瓦及各轴承温度上升很快,并超过规定值,经采取紧急措施处理无效时。
9.12.1.1.5润滑油可断,对轴承有损坏威胁时。
9.12.1.1.6机械发生强烈振动,磨擦、串轴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9.12.1.1.7磨煤机,排粉机电流突然增大,迟迟不回到正常值时。
9.12.1.1.8电气设备发生故障需进行检查和修理时。
9.12.1.1.9细粉分离器发生严重堵塞时。
9.12.1.2遇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向班长汇报后停止磨煤机运行:
9.12.1.2.1磨煤机,粗粉分离器或细粉分离器发生严重堵塞时。
9.12.1.2.2磨煤机出口和排粉机入口温度表失灵,又无其它方法监视磨煤机出口温度时。
9.12.1.2.3磨煤机内钢瓦脱落,产生异常的金属撞击声。
9.12.1.2.4给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
9.12.1.2.5磨煤机或制粉系统管道大量漏粉时,在停止磨煤机运行后,视具体情况,停止排粉机的运行。
9.12.1.3紧急停止制粉系统的操作步骤:
9.12.1.3.1停止磨煤机,利用联锁停止给煤机。
9.12.1.3.2关闭热风门,三次风门和再循环门,开启冷风门。
9.12.1.3.3视具体情况停排粉机和润滑油泵。当发生爆炸和自燃时,应关闭冷风门。
9.12.2制粉系统自燃及爆炸
9.12.2.1自燃及爆炸的现象
9.12.2.1.1检查门处发现有火星。
9.12.2.1.2自燃处的管壁温度异常升高。
9.12.2.1.3煤粉温度异常升高。
9.12.2.1.4系统负压突然变正。
9.12.2.1.5爆炸时有响声,从系统不严密处向外冒烟,防爆门鼓起或损坏。
9.12.2.1.6在爆炸后,如果磨煤机入口至排粉机入口这间的防爆门破裂时,则系统负压降低,三次风增大;当排粉机出口防爆门破裂时,则三次风压降低,系统负压增大。
9.12.2.1.7炉内负压波动,火焰发暗,严重时可能灭火。
9.12.2.2自燃及爆炸的原因:
9.12.2.2.1制粉系统内积煤与积粉,停启球磨机前未充分抽粉。
9.12.2.2.2磨煤机出口温度过高。
9.12.2.2.3磨煤机断煤。
9.12.2.2.4煤粉过细,水份过低。
9.12.2.2.5煤粉仓严重漏风。
9.12.2.2.6高挥发分的煤粉在煤粉仓内存积过久。
9.12.2.2.7煤中含有油质或有雷管等。
9.12.2.2.8有外来火源。
9.12.2.3自燃及爆炸的预防措施:
9.12.2.3.1经常检查和处理设备缺陷,消除系统内的积煤与积粉。
9.12.2.3.2锅炉停用时间较长时,将煤粉仓内煤粉用尽,并关闭煤粉仓吸潮管。
9.12.2.3.3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
9.12.2.3.4经常检查来煤与煤质情况,清除煤中引燃物(如雷管等)。
9.12.2.3.5保持煤粉细度和水份在规定范围内。
9.12.2.3.6消除煤粉仓漏风,按时进行降粉。
9.12.2.3.7防止外来火源。
9.12.2.4制粉系统自燃的处理:
9.12.2.4.1磨煤机进口发现火源时,可适当增加给煤量,减少热风,切换冷风,同时压住回粉管锁气器,减少或切断磨煤机通风。
9.12.2.4.2若经上述处理无效,应立即停止该制粉系统运行,设法消除火源。必要时投入蒸汽灭火,投入前应先进行疏水,并防止蒸汽进入煤粉仓,以免引起结块。
9.12.2.4.3再次启动前,应打开人孔门和检查孔,全面检查系统内确无火源后,再进行干燥启动。
9.12.2.4.4一次风管自燃时,应立即停止该给粉机运行,关闭一次风挡板,断绝风源,待燃着的煤粉熄灭后,再将风管疏通(或者从吹扫孔通入蒸汽或二氧化碳灭火)。
9.12.2.5制粉系统爆炸后的处理:
9.12.2.5.1立即投入油枪,稳定燃烧,防止锅炉灭火。
9.12.2.5.2紧急停止该制粉系统。
9.12.2.5.3清除各部火源,确认其内部无火源时,方可允许修复防爆门。
9.12.2.5.4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进行充分抽粉,然后重新启动该系统。
9.12.2.5.5视粉仓粉位情况,与邻炉联系,从邻炉输粉。
9.12.2.6煤粉仓自然爆炸的处理:
9.12.2.6.1立即停止向粉仓送粉,关闭煤粉仓吸潮管阀门进行彻底降粉。
9.12.2.6.2降粉后迅速提高粉位,磨制60℃左右的煤粉进行压粉。
9.12.2.6.3若粉仓温度仍继续上升,处理无效,应投入蒸气灭火,投入时不能将冷凝水放入煤粉仓内。
9.12.2.6.4修复防爆门,投入灭火装置后,应对粉仓进行清扫与干燥。
9.12.3制粉系统断煤
9.12.3.1断煤的现象
9.12.3.1.1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升高。
9.12.3.2磨煤机进、出口压差减小,入口负压增大,出口负压减小,排粉机出口风压增大,磨,煤机中钢球的噪音增大,电流下降。
9.12.3.1.3排粉机电流增大
9.12.3.2断煤的原因
9.12.3.2.1给煤机发生故障。
9.12.3.2.2原煤仓无煤或堵塞。
9.12.3.3.1立即关闭磨煤机进口热风门,同时开启磨煤机进口冷风口,保持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80℃。
9.12.3.3.2下煤管堵塞时,应设法疏通落煤管。
9.12.3.3.3煤斗不下煤时,应设法疏通斗内存煤,原煤仓无煤则联系上煤。
9.12.3.3.4如给煤机故障,应通知厂调度联系检修人员及时处理。
9.12.3.3.5如故障在短时间内不能消除,应停止磨煤机,立即进行倒风操作。
9.12.3.3.6注意粉仓粉位,必要时启动绞笼输粉。
9.12.4磨煤机堵塞。
9.12.4.1磨煤机堵塞的现象。
9.12.4.1.1磨煤机出入口的压差增大,入口负压减小或变正,出口负压增大。
9.12.4.1.2磨煤机出口温度下降。
9.12.4.1.3出入口向外跑粉。
9.12.4.1.4滚筒内噪音低哑。
9.12.4.1.5磨煤机电流增大并摆动,严重满煤时电流反而减小。
9.12.4.1.6排粉机电流下降,排粉机出口风压降低,粉仓粉位下降较快。
9.12.4.2磨煤机堵塞的原因
9.12.4.2.1磨煤机内钢球装载量不足或钢球不合格。
9.12.4.2.2木块分离器堵塞未及时处理。
9.12.4.2.3操作不当,给煤过多、系统通风太小,煤湿或干燥介质不够而未相应减少给煤量。
9.12.4.3磨煤机堵塞的处理
9.12.4.3.1减少或停止给煤、保持磨煤机入口负压抽粉。
9.12.4.3.2若系入口堵塞,打开入口检查孔,将煤疏通。
9.12.4.3.3若经上述处理无效,可停给煤机,转动抽粉,直至将粉全部抽尽,未经班长同意,严禁开启磨煤机出口检查门进行人工扒粉。
9.12.4.3.4球磨机堵塞严重,转动抽粉无效,必须开启磨煤机出口检查门进行人工扒粉时,必须经过班长同意,先停制粉系统再断球磨机和电源,站在球磨机出口入孔门侧面开入孔门,注意煤粉烫伤人,开盖后用铁铣扒粉,扒通后上人孔盖,送球磨机电源,启动制粉系统进行抽粉,抽到一定时间启动球磨机进行抽粉,若抽粉时又发生堵塞时,仍如前所述进行人工扒粉直至抽通为止。
9.12.5粗粉分离器堵塞。
9.12.5.1粗粉分离器堵塞的现象
9.12.5.1.1磨煤机出入口负压及压差减小,出入口向外跑粉,粗粉分离器入口负压减小而出口负压增大,排粉及出口粉压下降。
9.12.5.1.2回粉管锁气动作不正常或不动作。
9.12.5.1.3磨煤及出口温度下降,若堵塞严重时,排粉机电流下降。
9.12.5.2粗粉分离器堵塞的原因
9.12.5.2.1原煤太湿,磨煤机出口温度保持太低。
9.12.5.2.2回粉管锁气器动作不灵或被杂物卡住。
9.12.5.2.3煤粉中又木块等杂物,在粗粉分离器或回粉管内卡住。
9.12.5.3粗粉分离器堵塞的处理
9.12.5.3.1活动回粉管锁气器,必要时用铁丝疏通,敲打粗粉分离器或回粉管。
9.12.5.3.2减少给煤量,控制回粉管回粉量,根据磨煤机出口温度调整风温。
9.12.5.3.3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疏通时,按正常操作停止给煤机和磨煤机以便进行处理。
9.12.6细粉分离器堵塞。
9.12.6.1细粉分离器堵塞的现象
9.12.6.1.1细粉分离器入口前各部负压减小,出口负压增大。
9.12.6.1.2排粉机电流增大,锅炉蒸发量上升,汽温、汽压上升。
9.12.6.1.3锁气器动作不正常或不动作。
9.12.6.1.4粉仓粉位下降,锅炉燃烧不稳,堵塞严重时安全阀动作。
9.12.6.2细粉分离器堵塞的原因
9.12.6.2.1下粉管锁气器失灵,使下粉管堵塞
9.12.6.2.2未及时清理小刷子,煤粉中有杂物,使刷子堵塞或下粉不正常
9.12.6.2.3启停绞笼时,换向挡板位置搞错。
9.12.6.2.4煤太湿,磨煤机出口温度保持太低。
9.12.6.3细粉分离器堵塞的处理
9.12.6.3.1司炉根据汽压上升的情况,立即通知部分火嘴,必要时可开向空排气,并加强对水位和汽温的监视调整。
9.12.6.3.2第一副司炉应立即停止侧给煤机、磨煤机、排粉机。
9.12.6.3.3敲打下粉管,活动锁气器,清除小刷子上的杂物和积粉,疏通下粉管,检查细粉分离器下粉挡板是否正确。
9.12.7制粉系统旋转机械的故障
9.12.7.1制粉系统旋转机械故障及处理:
9.12.7.1.1如振动超过规定值时,应加强监视及维护,若危及安全时,应停止运行。
9.12.7.1.2轴承温度上升很快或过高时,应先检查冷却水是否畅通,油位油质是否正常,然后再进行加油或换油及加大冷却水等工作,经处理后温度仍继续上升,且超过规定值时,则应停止运行。
9.12.7.1.3机件发生损坏或脱落时,应及早停机检修。
9.12.7.1.4电气设备发生的故障,应按电气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12.8木块分离器堵塞
9.12.8.1木块分离器堵塞的现象
9.12.8.1.1粗粉分离器入口以后各部负压增大。
9.12.8.1.2磨煤机出口温度降低后逐步升高。
9.12.8.1.3磨煤机出、入口负压减小,压差波动大后又逐渐变小。
9.12.8.1.4严重时,磨煤机出、入口跑粉
9.12.8.1.5排粉机电流减小。
9.12.8.2木块分离器堵塞的原因
9.12.8.2.1煤内木块多,杂物多
9.12.8.2.2没有定期清理木块分离器。
9.12.8.3木块分离器堵塞的处理:
9.12.8.3.1适当关小排粉机入口门,同时关小热风门。
9.12.8.3.2清除筛子上的杂物。
9.12.9磨煤机跳闸
9.12.9.1磨煤机跳闸的现象
9.12.9.1.1磨煤机无回转声
9.12.9.1.2电流指示到零
9.12.9.1.3磨煤机指示红灯熄灭,绿灯闪光,事故铃声响,投入联锁时,给煤机跳闸。
9.12.9.2磨煤机跳闸的原因
9.12.9.2.1电气一次或二次回路设备发生故障或误操作;
9.12.9.2.2稀油站油泵跳闸,低油压联锁动作;
9.12.9.2.3误触动事故按钮;
9.12.9.3磨煤机跳闸的处理;
9.12.9.4.1将磨煤机和给煤机开关拉到停止位置。
9.12.9.4.2开冷风门,关热风门,关小排粉机入口门,保持磨煤机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9.12.9.4.3查明原因,确认正确后,重新启动。
9.12.9.4.4如短期不能恢复正常,则应停制粉系统,注意粉位。
9.12.10磨煤机油泵跳闸
9.12.10.1磨煤机油泵跳闸的现象
9.12.10.1.1油泵运行指示红灯熄灭,绿灯闪光,事故铃声响。
9.12.10.1.2投入联锁时,备用油泵自动合闸,若备用油泵没有备用能力合闸时,则因油压低造成磨煤机跳闸。
9.12.10.1.3若备用油泵未自动合闸,则润滑油压变到零。
9.12.10.2磨煤机油泵跳闸的原因
9.12.10.2.1电机过载;
9.12.10.2.2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电气误操作;
9.12.10.3磨煤机油泵跳闸的处理:
9.12.10.3.1将跳闸油泵操作开关拉到停止位置;
9.12.10.3.2若备用泵合闸,则应将操作开关拉到启动位置。
9.12.10.3.3调整油压,使磨煤机正常运行,否则将磨煤机、给煤机、油泵操作开关拉开停止位置,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启动制粉系统运行。




立即倒换给水管路或加开定排放水门进行放水,当水位降至 50mm时,停止放水,向厂调度汇报恢复锅炉运行。
9.2.1.3.5如经采取上述措施,水位仍然上升至超过上部可见部分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并开启过滤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加强放水,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锅炉机组运行。
9.2.1.3.6在停炉过程中,如水位已明显下降,蒸汽温度又明显降低时,可维持锅炉继续运行,尽快使水位恢复正常。
9.2.1.3.7停炉后,引、送风机可继续运行,迅速查明原因,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向厂调度请示,重新点火(五分钟内不能达到点火条件,必须停引、送风机处理,待水位恢复正常后,重新点火)。
9.2.1.3.8由于锅炉负荷骤增而造成水位升高时,则应暂缓增加负荷。
9.2.1.3.9因给水压力异常升高而引起汽包水位升高时,则应与调度联系,尽快将水压恢复正常。
9.2.1.3.10锅炉满水后如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时,应停引、送风机运行,向厂调度汇报。
9.3锅炉缺水
9.3.1锅炉缺水现象
9.3.1.1水位报警发出水位低信号,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水位指示负值不正常增大。
9.3.1.2严重缺水时,汽温升高。
9.3.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则相反)
9.3.2锅炉缺水的原因
9.3.2.1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发现处理不及时。
9.3.2.2低地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造成误判断而操作错误。
9.3.2.3给水管路、给水泵发生故障或锅炉负荷增加,调整不当,发生抢水使给水压力降低。
9.3.2.4锅炉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没有及时调整。
9.3.2.5水冷壁、省煤器爆管或泄漏。
9.3.2.6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9.3.2.7事故放水门关不严。
9.3.2.8锅炉负荷骤减。
9.3.3锅炉缺水的处理
9.3.3.1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9.3.3.1.1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就地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9.3.3.1.2若因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手动开大调整门,增加给水。
9.3.3.1.3如用主给水管调整门不能增加给水时,应投入附给水管路,增加给水。
9.3.3.2若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下降,且降至﹣100mm时,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尚须关闭所有排污门及放水门,必要时,可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并通知厂调度。
9.3.3.3如汽包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下部可见部分,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继续向锅炉上水至﹣100mm时重新点火。
9.3.3.4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使水位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消失,且未能及时发现,依低地水位计的指示能认为缺水时,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及给水门,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9.3.3.4.1进行汽包就地水位计的叫水。
9.3.3.4.2经叫水后,水位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出现时,可增加锅炉给水,并注意恢复水位。
9.3.3.4.3经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出现时,严禁向锅炉上水,并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
9.3.3.4.4当给水压力降低时,应立即通知厂调度联系给水泵值班人员提高给水压力,如给水压力迟迟不能恢复,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维持水位。在给水流量小于蒸发量时,严禁用增加锅炉蒸发量的方法来提高汽包水位。
9.4锅炉叫水程序
9.4.1开启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放水阀。
9.4.2关闭汽阀,关闭平衡水阀。
9.4.3关闭放水阀,注意水位是否在水位计中出现。
9.4.4叫水后,开启汽阀,恢复水位计的运行。叫水时,先进行水位计水部分的放水是必要的,否则可能由于水管存水而造成错误判断。
9.5汽水共腾
9.5.1汽水共腾的现象
9.5.1.1汽温急剧下降。
9.5.1.2汽包水位同时剧烈波动,严重时,汽包就地水位计看不清水位。
9.5.1.3严重时,在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接合处向外冒汽。
9.5.1.4饱和蒸汽盐量值增大和炉水盐量值增大。
9.5.2汽水共腾的原因
9.5.2.1炉水品质不合格,悬浮物或含盐量过大。
9.5.2.2锅炉负荷突增或变化过大。
9.5.2.3并汽时,点炉的压力高于母管压力。
9.5.2.4汽水分离设备有缺陷。
9.5.2.5水位过高,未按规定进行排污。
9.5.3汽水共腾的处理:
9.5.3.1降低锅炉负荷,并保持稳定。
9.5.3.2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调节,根据水位情况,调整给水量,并加大连续排污,开启事故放水或下降管排污门,保持低水位﹣50mm运行。
9.5.3.3注意保持汽温。关闭或关小减温水,适当提高火焰中心。如汽温低于500℃时,应开启过热器疏水,低于480℃时,通知厂调度要求开启蒸汽母管疏水及主汽门前疏水。
9.5.3.4通知水化值班员,停止加药,取炉水样品分析,并按分析结果进行排污,采取措施,改善炉水质量。
9.5.3.5在炉水质量未改变之前,应降低和保持稳定负荷,不允许增加负荷;待正常后,逐渐恢复运行,关闭各疏水及放水门,增加锅炉负荷。
9.5.3.6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包就地水位计。
9.6锅炉水位不明
9.6.1汽包就地水位计看不到水位,用低地水位计又难以判明时,应立即停炉,并停止上水。
9.6.2停炉后,利用汽包就地水位计按下列程序查明水位:
9.6.2.1缓慢开启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轻微满水;若看不到水位,关闭汽阀,使水侧管路部分得到冲洗。
9.6.2.2缓慢关闭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水位线上升,表示轻微缺水;如仍不见水位,关闭水门,再开启放水门,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严重满水;无水位线出现,则关闭汽门,开启水门,关闭放水门,此时若水位计中仍不见水位出现,则表示严重缺水。
9.6.2.3查明后,将水位计恢复运行。向厂调度请示是否重新点炉。
9.7汽包水位计的损坏
9.7.1汽包水位计损坏的现象:
9.7.1.1结合面或测点漏汽,玻璃板损坏或爆破,有强大的排汽声。
9.7.1.2电源中断或测点断线(低位水位表无指示)。
9.7.2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原
9.7.2.1炉水品质差、结垢而运行中未能定期冲洗,汽、水长时间冲刷测点。
9.7.2.2汽、水一次门阀芯脱落,冲洗水位计操作不正确。
9.7.2.3水位计本体或盖板有变形,使其受力不均。
9.7.3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9.7.3.1如一只汽包就地水位计地损坏时,将损坏的水位计解列,关闭汽、水门,开启放水门,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联系检修迅速恢复损坏的水位计,并核对另一只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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