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电量
图14 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发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情况
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从抽水蓄能电站发电)的总发电量达到了2731.8太千瓦时,比2016年的2598.3太千瓦时高出了5.1%,占经合组织国家总发电量的四分之一(24.9%)(图14),达历史新高。
自1990年以来,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装机容量年均增长2.7%,增速几乎是总发电量的两倍(1.3%)。这反映了“新”可再生能源,如光伏、风电、可再生城市垃圾、生物质能发电的强劲增长。
图15 经合组织国家1990年至2017年间的发电量的年增长率
在可再生能源中,水力发电占比最大,为51.4%,发电量达到了1398.1太千瓦时。但从1990年到2017年,水电的平均增长率最低,为0.6%(图15)。这是因为在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中水电装机已经达到极限。风电从1990年的占比0.3%、发电量3.8太千瓦时上涨到了2017年的占比25.5%、发电量696.9太千瓦时,年均增长21.2%,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第二大来源。在经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光伏占比从1990年的0%增加到2018年的9.8%,发电量达到268.8太千瓦时;沼气从0.3%增至3%,发电量为81.2太千瓦时,年均增长12.2%。传统技术如水电的平均增长率为0.6%、固体生物燃料的平均增长率为2.5%、地热的平均增长率为2.2%,而风电和光伏的平均增长率均比传统技术的平均增长率高。因此,在1990至2017之间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年增长率达到8.7%。
图16 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改变
随着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增长,水电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占比从1990年的89.4%下降到了2017年的51.2%(图16)。1990年,大部分非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由固体生物燃料发电和地热发电组成,其分别占67.4%和20.4%。在1990年,光伏和风电在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占比仅为0.4%。然而,从1990年到2017年间,光伏和风电比任何其他电源的增速都快,现在占了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