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获悉,关于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电力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近日发布,一起来看公告全文:
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省电力公司: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和<安徽省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16〕78号)、《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16〕86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于2017年3月1日-3月15日组织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电力双边直接交易,请按照公告通知做好直接交易相关工作。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附表1:中长期双边直接交易意向统计表截图
附表2: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意向统计表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