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推进能源节约,确保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国家要求。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的长效机制,实施全面节能行动方案。
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煤炭入洗率,到2020年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加快低品质煤提质利用,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大力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沿空留巷技术,积极开展矸石用于采煤沉陷区回填和道路建设填充,支持和鼓励在重点产煤市县建设一批煤矸石砖厂、水泥厂、建材厂等,鼓励水泥厂利用煤矸石代替粘土生产水泥或作水泥混合材料。大力开展矿井水综合利用。选择一批矿井开展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重点用于矿井生产、煤炭洗选加工、煤化工等企业用水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用水。到 2020 年,矿井水排放量 2.8 亿立方米,综合利用量 2.24 亿立方米,赤水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敏感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 90%。积极推广高参数先进发电机组和淘汰低参数小机组。严格执行能效、环保、节水和装备国产化等标准,稳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型煤炭深加工与发电、油气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间的耦合发展,推动清洁用煤、节约用煤和高效用煤。
加快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步伐。按照高效环保、绿色发展的原则,优先安排和布局高效火电机组。积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热电联产项目。通过“上大压小”、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实施现有煤电机组节能改造。认真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等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快燃煤电站节能减排改造步伐。
加强能源领域节能减排和实施电能替代。开展节能降耗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知识,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建立健全节能降耗体制机制,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加快能源领域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以节能降耗为核心的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等领域逐步实施电能替代,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不断提升电能替代设备的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水平。
推动用能方式转变。以抓好贵阳市、遵义市、兴义市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开阳县、水城县、威宁县、西秀区建设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为切入点,大力推动城乡用能方式转变。在城市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在工业园区推广分布式能源,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的开发利用。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基础设施,初步建成覆盖主要市州所在城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基础设施。鼓励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在新能源汽车购置、投融资、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商业创新,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大数据等信息产业高度融合。改善优化使用环境,对新能源汽车在车牌选取、尾号限行、车辆年检、停车费用等方面的提供便利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