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财政厅消息,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聚焦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4月25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全球能源互联[详细]
近期,一张包含103种垃圾的垃圾分类列表在网上热传,在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这4个分类下,每一类都列出了20多种垃圾。因为内容详[详细]
援藏干部张全红: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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