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许永盛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许永盛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为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八公司及下属单位在27个电力项目的审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561万元。但许永盛当庭喊冤否认指控。
2017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许永盛被认定受贿罪名成立,获刑13年。
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
2018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接受审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晓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
2014年4月15日,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被带走调查。
2004年到2012年间,郝卫平利用其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电力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单位在电力项目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刘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934万元,美元3.5万元,以及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两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240余万元。
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郝卫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
2014年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履历显示,王骏自1999年起担任国家计委电力处处长开始,直到落马,一直负责电力、新能源等审批,因其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起草人”而在业界有专家之称。
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
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