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检修管理确保检修质量严格各级责
任制根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及国家电力公司《火
电设备状态检修指导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检修验收共分为三种
1、零星验收。
2、分段验收。
3、整体验收。
设备检修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即班组验收、分
场验收、厂部验收。设备检修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检修为运
行服务为电网服务”的观点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从安全性和经济性两方面切实贯彻“该修必修修必修好”
的原则同时兼顾控制和降低维护成本使企业的总体经济
性达到最优。
第二章 检修验收
第三条 零星验收大修中的一般机件验收。
1、零星验收由检修班长负责专业组长及检修人员参
加。
2、由专业组长汇报检修情况及质量技术记录、进度、
安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