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能源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开展能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结合能源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依法竞争意识,积极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促进能源市场建设。
(四)加强对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能源供应企业要经常性地开展合法用能、安全用能、节约用能的法治宣传,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服务信息,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用户合法维权提供便利条件。经营管理能源基础设施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巡护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对盗窃、破坏能源基础设施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并加强考核评估。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承担普法骨干和法治参谋助手的职责。组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教学人员加入能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能源行业协会要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
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做到项目清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年度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在行政执法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发布宣传材料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对执法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能源企业和能源行业协会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中电传媒等能源行业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能源行业的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创新工作理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阵地,积极运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普及能源法律法规。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通过法治网络论坛、报刊专栏、视频课堂、学法广播、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方式和平台扩宽学法渠道,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培育普法文化产品。能源行业协会要贴近企业,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主动地组织普法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
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企业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定期会议、听取汇报、监督检查等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措施,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
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企业要组建法治宣传队伍,明确负责人和有关内设机构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各机关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普法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
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