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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1MW 给予20%一次性补贴 上海浦东开展光伏专项资金申报

2021-08-03 17:26:38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月29日,上海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补助标准,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税收户管均在新区(不包括临港地区,对于临港地区企业,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项目申报);

2.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3.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6.一个建设主体只能申报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

4.新区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项目审价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补助标准

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联系人: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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