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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天津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09-20 15:33:00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9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

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

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超过800万千瓦,除风电、光伏外其他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达到388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稳妥有序推进本市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按照“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用碳达峰、碳中和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找准定位、突出发展。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围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节约优先、提高效率。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发挥政策协同作用,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大力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市区联动、试点先行。围绕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加强全市统筹、上下联动,根据各区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试点建设,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发展模式。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稳存量、拓增量,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稳增长、调结构,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降碳,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煤炭消费继续减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立足本市能源资源禀赋,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优化本地煤电机组运行,强化能源电力保供风险管控,合理管控机组煤耗。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加大燃煤锅炉改燃关停力度,提高煤炭集约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超过800万千瓦,除风电、光伏外其他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达到388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天然气保障。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气企业合作,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车船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力争提高至145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拓展跨区域送电通道,到2025年,全市外受电能力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扩大外受电规模,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到2025年,力争外受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外受电中绿电比重达到三分之一。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打造坚强智能电网,促进清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挖掘煤电调峰潜力,因地制宜布局调峰电源,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优化灵活性负荷控制,扩大需求侧响应规模,到2025年,本市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扩大电力交易,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动节能管理源头化,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节能管理精细化,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项目的用能保障。强化节能管理智能化,推进高耗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高上传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搭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深化节能管理标准化,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体系建设效果评价,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节能管理法治化,完善节能监察法治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明确市、区节能监察执法权限和裁量权基准,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统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大力推广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的主要工序、重点用能系统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为400家企业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设计,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严格执行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设备应用,加强绿色数据中心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鼓励采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等先进节能技术,开展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耗计量监控系统和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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