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读
2017年2月,广西发改委发布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政策,成为继北京,上海,安徽,江苏,河北,湖南,四川,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海南,山西,湖北,江西,福建,云南后,全国第18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包括直辖市)。
这些省份出台的VOCs排污收费政策有哪些异同呢,科略环境带您一一解读。
二、收费政策盘点之收费标准
问题1:哪些地区收费标准最“贵”?哪些地区VOCs收费标准最“低”?
最“贵”:SO2
四川、辽宁、海南、湖北、江西、福建、云南、山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等9省/自治区,一般情况下的1.2元/当量,最低0.6元/当量。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污染当量?
污染当量值表示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举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与SO2的当量值一致,表示VOCs的危害和产生的治理费用与SO2相当。
总结:按照收费标准的高低将18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为三级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