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电力政策 > 正文

浙江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通知》

2017-12-06 19:20:13 来源:网络

浙江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通知》,详细政策文件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展,提高分布式光伏应用规模,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财政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单位(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补贴资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在平阳县注册,在平阳县范围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

3.未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平阳县“光伏小康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4.申请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请。

(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补贴资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平阳县范围建设的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

3.未享受平阳县“光伏小康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4.申请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请。

(三)屋顶所有者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屋顶补贴资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屋顶所有者将屋顶出租并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的全部条件;

3.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屋顶补贴资金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请。

二、补贴标准

(一)单位(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三)屋顶所有者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朋友圈热传垃圾分类列表 官方发声:错的!权威指南在这里朋友圈热传垃圾分类列表 官方发声:错的!

近期,一张包含103种垃圾的垃圾分类列表在网上热传,在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这4个分类下,每一类都列出了20多种垃圾。因为内容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