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完善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按照现有文件要求,完善现有“两个细则”相关规则条款,扩展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和补偿项目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落实到位。第二阶段(2019年~2020年):鼓励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调峰和调频辅助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第三阶段(2020年及以后):根据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现货交易开展需要,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并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适时开展送入我省的跨区跨省联络线辅助服务管理,研究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根据河南省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电力现货交易开展需要,适时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详情如下: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河南分(子)公司,豫能控股,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结合河南电力运行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报告。
附件: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结合河南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立足河南电力系统运行实际,适应我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需要,以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和市场化交易为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894号)有关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省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提供辅助服务的市场化补偿与分摊机制,发挥市场在电力辅助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河南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需要,利用市场机制激发各类型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调节性能,调动市场主体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积极性,使市场在辅助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建设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市场化交易平台,统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交易规则供应与调用辅助服务,加强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维护全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公平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