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山西焦化行业近期政策要点的梳理,详情如下:
2018年12月
山西经信委发布《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按时完成2018年省级淘汰过剩产能任务
焦化行业淘汰过剩产能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察事项,各市要不折不扣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列入2018年省级淘汰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9户企业502万吨产能焦炉关停淘汰和验收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省工信厅。
制定焦化企业退城入园专项计划
各市经信委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底前制定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焦化企业专项退出计划,向社会公开。
依法关停不合规4.3米焦炉
各市在原有摸底基础上,对属地焦化企业合规情况进行核实排查,确定备案(核准)、环评、土地、安全生产等手续不全以及未通过国家行业准入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名单,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于年底前关停到位。关停名单和关停情况于2018年年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工信厅。
研究制定本市2019-2020年淘汰计划
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围绕“三线一单”,严格控制属地焦化产业规模,合理平衡淘汰焦炉产能量与新建焦化项目产能量。
高度重视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是焦化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行业装备水平提升,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提高政治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制。涉及焦炉关停淘汰的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跟踪督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能按期淘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
2017年12月
《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
1.我省焦化主体企业共86户,均为规模以上企业。其中,独立焦化企业70户、钢焦配套企业16户(含4户已停产企业);中央国资企业3户、地方国资企业13户,民营企业70户。
2.已建成焦炭产能共14487万吨。其中独立焦化产能12907万吨,钢焦配套产能1580万吨。
3.已建成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大机焦产能3717万吨,占比26%;炭化室高度4.3米普通机焦产能9516万吨,占比66%;热回收焦产能1254万吨,占比8%。
4.全省焦化企业分布在9个市(大同、朔州无焦化企业)54个县,形成孝义、河津、介休、潞城、交城、洪洞、襄汾、清徐等千万吨级和五百万吨级焦化产业集聚区。
5.用5-10年时间,打造6个五百万吨级和6个千万吨级重点焦化产业园区。
6.初步考虑全省布局12个重点焦化园区(包括集聚区),各园区产能规模均达到500万吨以上,其中6个园区达到1000万吨以上。重点分布情况为:吕梁市3个、长治市3个、临汾市3个、晋中市2个、运城市1个,其中长治市郊区和临汾市尧都区现有焦化产能向重点园区转移。
重点焦化产业园区布局规划表
钢铁配套类焦化企业名单
2019年4月24日
《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4月24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