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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能源高质量稳步发展

2019-04-20 16:14:12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井然

电力系统调节将从“义务劳动”走向“稀缺商品”

以火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为代表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今后将不再是“义务劳动”或“赔钱的生意”,而将以稀缺商品的身份登上电力市场的舞台。这是2018年3月2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所传递出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三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在绿色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趋势已成定局的当下,清洁能源消纳依然是能源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

作为我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第一份产业政策性文件,《指导意见》直指清洁能源消纳顽疾。“其意义在于首次赋予了调节能力在电力市场中的商品属性,强调用市场的手段解决我国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欠缺、电网调度运行方式较为僵化等现实问题。”该业内人士指出,通过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民生用热需求,实现我国提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

该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新能源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指导意见》将调节能力参与主体扩展至整个电力系统而非单一侧面。从“加快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到“科学优化电网建设”,从“提升电力用户侧灵活性”到“加强电网调度的灵活性”,《指导意见》覆盖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另一方面,用市场的手段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是《指导意见》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支撑体系,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建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标准体系等方面予以推进。

激发调节能力将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所要关注的一个新的角度。由辅助服务过渡到电力现货市场,无疑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一个重要支撑。通过现货交易的方式体现电力灵活调节的价值,这也是发达国家通用的方式。另外,在电改试点先行区,调节能力所激发出的新的业态已经呈现。如广东地区将储能电池用于系统调峰,高峰时电池充电获取调峰收益,其他时段释放电量实现售电收益。未来,新的业态、新的技术还将层出不穷。

业内人士相信,这不是简单的零和游戏,通过调节能力的提升,可以创造更大的社会福利,当调节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提升后,电力系统便可以在更大规模上实现新能源的消纳。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将“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与应用”作为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的三大方式之一,与“实施火电灵活性提升工程”、“推进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并行”二者并列,给予了储能技术突破与应用的高度重视,并对其发展路径做以具体阐述。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关键还是电源结构的整体优化。”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当前最大的关注点在火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建设方面,但需求侧管理、电动汽车、储能技术的发展都需要加速推进。具有足够强大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才能支撑起我国中长期能源转型的目标。

新能源未来或将成主导能源

国家电网公司曾在2010年举行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研讨会,创新性提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标,并运用该指标体系,分析智能电网适应新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新能源并网发电也被列入课题。“当前,新能源尤其是风电、光伏迅猛发展的情况下,研究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新能源发电并网、消纳以及智能电网建设都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该业内人士认为。

通过我国与发达国家发电装机、发电量、能耗的对比,结合国内各省电价等相关数据,分析当前中国电力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利用接入费价格杠杆调整电源合理布局;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跨大区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降低煤电比例;运用价格弹性,大力促进节能降耗;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使电价正确反映成本、调节市场需求,促进电力工业协调健康发展。

进入“十三五”中后期,能源低碳转型何去何从?业内人士认为,“规模化开发、集中式并网”是我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模式。“十三五”后期是新能源由补充能源上升为替代能源乃至主导能源的过渡期,将以能源体制革命为中心,稳妥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能源技术创新需要多措并举,破解能源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可再生能源发电当前处于全面增量替代、部分地区存量替代阶段。2018年1~10月,我国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达0.65亿千瓦、占比73%,可再生能源新增0.61亿千瓦、占比68%,非水可再生能源新增0.54亿千瓦、占比60%。对于更长远的发展趋势,业内人士指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十四五”或“后平价”时代,仍需要考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降低成本还是发展方向。

“十四五”新能源产业将呈现出“源—网—荷—储”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在发电侧,做好各类电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在电网侧,加强输电通道,推进送出工程与项目建设协同规划和推进;在用户侧,做好消纳和市场研究,使各类电源建得成、送得出、用得掉。

目前,我国煤电、核电、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和电网等领域已经形成了从研发、设计、制造、建设、运维到检测认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众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已经或正在走向世界前沿。我国能源领域已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与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我国能源技术创新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一是基础研究薄弱,氢能、燃料电池、碳排放等前沿技术和投入及研究有限,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技术储备不足;二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长期受制于人,燃气轮机及高温材料、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等尖端技术长期被国外垄断;三是原创性成果不足,新能源、页岩气等新兴技术还是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四是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对创新的激励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不够高。

为了有效破解能源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将高效太阳能利用、大型风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先进储能、现代电网、能源互联网、节能与能效提升等领域作为“十三五”乃至中长期中国能源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提出了相关创新目标、重点任务和创新行动。

“未来,需要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建设,激励用户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节约输配电投资;推进多能互补示范、微电网示范、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完善相关标准和保障机制;开展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结合的试点示范,提升系统运行效率。”该业内人士表示。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03期,作者系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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