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政策文件。及时清理和废止不利于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行业管理规定。加快制定或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以及价格听证、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二十)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价格系统特别是基层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服务、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在线实时监管服务。建立专家库,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行业组织建立价格研究中心,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价格监管体系,整合反垄断执法主体和力量,集中执法权,打造学法、懂法又熟知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价格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
(二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健全重大价格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价格改革政策的研究、制定、出台、实施等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准确阐述价格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讲好“价格改革故事”,传递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声音和正能量,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深化价格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