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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7-02-24 14:40:07 来源:网络

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涉及燃煤电厂与燃煤工业锅炉、钢铁冶炼行业、水泥生产行业等汞污染防治,其中燃煤电厂与燃煤工业锅炉汞污染防治,应使用低汞燃料煤,或采用洗煤、配煤等脱汞预处理技术,减少燃料中的汞含量。应采用高效燃烧技术,实施燃烧过程控制,减少汞污染排放。应采用脱硫、除尘、脱硝协同脱汞技术。应对脱汞副产物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对粉煤灰和脱硫石膏进行安全处置。

脱汞技术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规范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涉汞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的涉汞行业主要指原生汞生产,用汞工艺(主要指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添汞产品生产(主要指含汞电光源、含汞电池、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含汞化学试剂),以及燃煤电厂与燃煤工业锅炉、铜铅锌及黄金冶炼、钢铁冶炼、水泥生产、殡葬、废物焚烧与含汞废物处理处置等无意汞排放工业过程。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涉汞行业的一般要求、过程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二次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涉汞行业相关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涉汞行业应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技术引导和调控,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涉汞行业污染防治应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采用先进、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含汞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少汞污染物排放。

(六)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健全涉汞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完善防控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积极防范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鼓励研发汞等重金属快速及在线监测技术和设备。

二、一般要求

(七)含汞物料的运输、贮存和备料等过程应采取密闭、防雨、防渗或其他防漏散措施。

(八)除原生汞生产以外的其他涉汞行业应使用低汞、固汞、无汞原辅材料,并逐步替代高汞及含汞原辅材料的使用。

(九)涉汞行业应对原辅材料中的汞进行检测和控制,加强汞元素的物料平衡管理,保持生产过程稳定。

(十)用汞工艺和添汞产品生产过程应采用负压或密闭措施,加强管理和控制,减少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十一)涉汞企业生产及含汞废物处置过程中,对于初期雨水及生产性废水应采取分质分类处理,确保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十二)废弃含汞产品及含汞废料等应收集、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理处置。

三、原生汞生产行业汞污染防治

(十三)原生汞生产应对汞及其他有价成分进行高效资源回收,加强生产过程中汞等重金属元素的物料控制,减少中间产品和各生产工序中汞等重金属的排放。

(十四)汞矿采选应采用重选、浮选单一或联合技术和工艺,严格控制尾矿渣中的汞含量。

(十五)按国家相关规定,淘汰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炼汞方式。

(十六)汞矿采选过程产生的含汞粉尘应采用袋式除尘等高效除尘

技术;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气应采用硫酸软锰矿净化法、漂白粉净化法、多硫化钠净化法、碘络合法及酸洗脱汞法等污染控制技术。

(十七)汞矿采选与冶炼过程产生的含汞废水宜采用硫化法、中和沉淀法和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优先循环利用。

(十八)汞矿采选过程产生的废石和选矿渣应优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或矿坑回填的处理处置方式。

(十九)鼓励研发的新技术:

1.提高汞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

2.尾矿、废石及废渣无害化处置技术;

3.尾矿库复垦修复、矿山生态恢复及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