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3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申请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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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35
附件:
省(市、区):广西;
机构名称:桂林市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首次申请;
机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
人员情况:申报的环评工程师9名:轻工纺织化纤类别—曹志蕊、陈斌、朱羽中、嵇尚强;化工石化医药类别—李华平、刘铮、夏旻、冯慧珍;其他类别—靳海江。
审查意见:
该机构申报的环评工程师李华平实为遂川县环境保护局在职员工,夏旻实为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职员工,曹志蕊、冯慧珍、陈斌、靳海江实为外单位人员。因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资料,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环评工程师曹志蕊、冯慧珍、陈斌、靳海江、李华平、夏旻等6人三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将该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贾亮、曹志蕊、冯慧珍、陈斌、靳海江、李华平、夏旻相关情况记入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