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引导作用,针对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确定区域工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区域积极发展节能、节地、环保的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开发区域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资源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聚度。限制开发区域在保护生态和农业的前提下重点开发优势资源,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禁止开发区域内不得进行工业化开发,鼓励农光一体化和有机废弃物生物工业化项目的发展。
第二节 促进多点多极绿色发展
成都平原经济区:树立更高标准的绿色发展目标,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比重,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占比,加强工业灰霾联防联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升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半导体照明等新能源装备产业,推进节能环保装备和服务产业领先发展,以成都金堂工业园区、高新西区等为依托,以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装备为重点,加大引进培育,完善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及综合服务产业基地。
川南经济区:立足川南产业、资源优势,推进在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的绿色改造提升,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页岩气开发利用和煤炭高效洁净利用,以高效节能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清洁能源等成套技术装备为重点,促进协同创新,壮大产业规模,建设国家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研发基地。
川东北经济区:加快纺织、服装、丝绸、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的绿色改造升级,推进区域产业链各环节的延伸互补,提高区域工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天然气就地转化利用,培育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深度资源开发,利用现有的甲醇过剩产能生产以聚甲氧基二甲醚为代表的车用清洁燃料。
攀西经济区:抓住国家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区建设的机遇,整合资源、集中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占领产业高端,把资源节约开发与集约利用结合起来。加强利用攀西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工业化技术,装备和工程的建设,加大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的力度,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加快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加大太阳能、风力、生物质能等生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农光一体化的光伏分布式能源。加强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的协同。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成阿、甘眉、成甘等飞地产业园区绿色发展。
第九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绿色制造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协调全省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绿色发展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第二节 落实目标责任
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深化工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科学制定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各市(州)工业节能节水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用水企业节能节水目标考核,将全省工业节能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县(市、区)、重点用能用水企业,加强督促检查,逐年考核,确保工作到位。加强工业能源消费和用水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测,定期通报节能节水目标、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进行考核问责,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三节 加大财税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充分利用中央节能减排资金、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等,加大对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绿色技术装备产业化、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发布工业绿色产品推广目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装备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四节 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加强产融衔接,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技术和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设立工业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金依法依规设立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偿债基金、质押股权收购基金等,促进产融结合,支持工业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和改造提升。充分利用专项债券、绿色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上市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
第五节 完善标准体系
构建以行业协会和跨行业协会的行业联盟作为工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的新兴力量,积极开展绿色制造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品生态设计、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电子电器产品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快制修订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等有关标准;运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创新标准实施机制,编制发布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替代的路线图,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加快科技开发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加强与环保标准的衔接配合,对技术普及率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业,推动采取提高相应环保标准的措施,加快技术推广应用。发挥节能标准支撑作用,加快单位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重点加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涵盖产生、堆存、检测、原料、生产、使用、产品及应用等多领域的各类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宣贯、执行和监督。加快制定可降解产品、再生利用产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利废建材等产品标准,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制定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和再制造质量控制等相关规范。
第六节 加强对外合作
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紧跟全球绿色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充分利用我省市场规模、装备生产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和人才队伍等优势,加强工业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全球顶尖研发资源和先进技术向我省转移。鼓励省内企业、研发机构、高校与世界一流机构合作,广泛开展工业绿色发展协同创新。
搭建工业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在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交流,继续推进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交流,创办“中国(成都)国际绿色产业博览会”,提升合作层次和效益。
把握“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带动全省绿色制造产品、技术、标准、服务全产业链“走出去”,形成我省工业绿色发展多渠道、全方位、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格局。
第七节 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大力传播绿色理念,激发绿色需求,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绿色意识、参与度和积极性,为绿色制造创造良好消费文化和社会氛围。